1.高男組滑輪溜冰3000公尺接力賽,報名後經資格審定之隊數為七隊,根據競賽規程
第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,七隊錄取五名,原成績公告錄取六名,已重新修正為錄取五名。
2.高女組輕艇競速500公尺雙人C艇(C-2/ 500M),報名後經資格審定之隊數為三隊,根據競賽規程
第十五條第四款之規定,二~三隊錄取一名,原成績公告錄取二名,已重新修正為錄取一名。
特此公告。